201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绍兴考区违纪考生处理公告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在201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考生的准考证号、违规科目、违规事实、拟处理意见以及处理依据公告如下,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认定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。公告期满后,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联系电话:85145744、85095160
绍兴市教育考试院
2019年11月12日
准考证号 | 违规科目 | 违纪事实 | 拟处理意见 | 处理依据 |
1933064911300746 | 政治 |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 第五条、第六款 |
1933064915501060 | 语文 |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 第五条、第四款 |
1933064915501072 | 数学(理) |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 第五条、第六款 |
1933064915102174 | 数学(文) |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|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| 第五条、第六款 |